同室操戈,谁之殇?

最近一直关注复旦投毒案,逝者已逝,我们除了唏嘘同情,别无可做。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如此陨落,每个人在震惊感慨之余,是不是也都有一丝的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而后续,其实我更想了解的是投毒者的心理,

最近一直关注复旦投毒案,逝者已逝,我们除了唏嘘同情,别无可做。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如此陨落,每个人在震惊感慨之余,是不是也都有一丝的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
而后续,其实我更想了解的是投毒者的心理,到底是什么让其可以将生命看的如此之轻,可以任意的亵渎。但从媒体中得到的一直是模糊的答案,当然,还有一些投毒者案发前的点点滴滴。终于水落石出,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林某因生活琐事和黄某不和,心生怨念,于是投毒。真是这样吗?什么琐事能让人仇恨到致死的地步,我想,即使生活琐事是导火索,也不是问题的实质。但那又能怎样,无论实质是什么,两个年轻有质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逝者可悲,生者也未必好过。
我们谴责杀人者,同情被害者,但我们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这样的悲剧,难道社会就没有责任,难道我们的教育就没有偏颇?多少年来,我们被教育,亦或教育自己的子女,一定要做人上人,要做那个镁光灯下最璀璨的一个。于是,竞争、压力、痛苦、无序,这些负面的词汇在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伴随着我们。甚至那些可笑的广告语,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想问问,如果人人都跑第一,那这个世界上就不再有第一的概念。
曾记何时,我读过一篇文章,说是让我们,亦或我们的孩子成为那个在路边为别人鼓掌喝彩的人,思绪良久,也许这才是常态,毕竟人中龙凤,凤毛麟角,能成为这样的人才,固然开心,但在路边为别人鼓掌,也不丢人。真心的祝福比恶性的竞争更值得尊重。
教育出了问题,社会导向也不尽如人意,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一旦走上社会,才发现之前的理想、雄心壮志,在现实面试是那么的不堪一击。要么被同化,要么被淘汰,想反抗吗?除非你能站在制定游戏规则的地位,除此,反抗无效。
杀人犯林某,罪大恶极,但我相信,他不过是在这样的教育体制,这样的社会现实前,一念之差,落入深渊,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我不知道等待林某的是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但一定比官二代或富二代犯事要惨,嬉笑之余,不禁自问,同室操戈,谁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