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工作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应该是完美的。毕竟没有出现不好的状况。
我现在略微介绍一下维稳工作的缘由吧!钓鱼岛事件激发了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了抵制日货,冲击日本商店,砸毁日本汽车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了国务院,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以抑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成都,绵阳等一系列游行示威事件。并且有人散发传单、短信等,邀约广大高校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我们学校在成都郊区。在教育厅下达通知以后,学校召开了紧急会议,我们院在19日当天晚上1点召开紧急会议,下达维稳任务(此次活动是很重要的)。
第二天中午,辅导员召集广大班干部和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在办公室开会,并下达相关人物,班委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全班学生学习《游行示威法》,并且监督班上的学生,一有参加游行示威动向的同学立即上报。有同学参加,班委将负连带责任。接下来就是两三周不间断的会议。
大学生总是活跃分子,有些不识时务的人居然提出为什么不准广大学生游行示威。(还用说,这是国务院规定的)老师的解释是,自从1999年北约炸毁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我国广大学生进行游行示威后,公安部就不在批准任何形式的游行示威。原因是因为游行示威容易失控,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我不禁有点怀疑,既然公安部都不会批准了。直接宣布游行示威是违法的,取消游行示威法就行了。以后任何理由的游行就以非法集会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就得了。何必大费周章,既要制定游行示威法,又不容许我们通过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意愿。国家又何必养那么一群为了制定这部法律的人呢?难道国家真的是钱用不完吗?大概还没有那么富裕。西部还有些人不知道吃饱饭是什么感觉呢。
那国家为何要这么不清不楚呢?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什么都要到世界去排一个名。名列前茅就是很高兴的。为了能够在奥运会上取得更多的金牌,不惜用重金培育一些体育人才,2008年我们终于如愿以偿,金牌第一了。殊不知我们早已背离了奥运的初衷——让全民参与体育锻炼。我们为了科技在世界上排名靠前,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殊不知,大量的科研成果脱离了现实需要,取得的仅仅是一个专利之名。
《游行示威法》的制定和公安部不批准游行示威也就不难理解了。为什么我们要制定这部法律,无非是为了向外国人显示我们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可是,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抄袭外国的法律呢?这样岂不是节省人力和财力。中国历来讲究本土化,与实际相结合。马克思要中国化,那么法律也理所当然应当中国化了。再说中国不差那点人,政府不缺那点钱。
那么为什么又不容许游行示威呢?这个国家早就有规定了。“稳定高于一切”是我们三十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的法宝之一。如果是这样的话。何不直接用笼子把每一个国民装起来,那样就不用担心会有什么不稳定因素了。这是个最好的方法。国家没有这样做,也许是因为笼子太贵了吧!那样外国也会变本加厉地批判中国。所以还是一边规定、一边限制是最合算的。
中国的法治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是我三言两语说的清楚的。中国的学生还是比较听话的。他们毕竟没有再次走上街头了。
法原来是一种装饰
维稳工作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应该是完美的。毕竟没有出现不好的状况。我现在略微介绍一下维稳工作的缘由吧!钓鱼岛事件激发了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了抵制日货,冲击日本商店,砸毁日本汽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