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向尘中老

疼痛和背叛,隐瞒和欺骗,绝望和重生,放纵和救赎。
斯蒂芬太太曾经对我说,“琳,你需要一个信仰,就像真主散发着光辉拯救世人。”
我轻轻一笑。
洛辰,你曾经是我全部的信仰,我的心只为你而跳动,只是现在的我,要到哪里去找寻信仰,如果真主能把你带回我的身边,我宁愿舍弃生命去相信他,可是我知道,谁也不能,谁也不能……

从刚刚停稳的车子上跳下来,我拖着有些沉重的旅行箱冲到了宿舍楼。
抬头看着这个有些破旧的白色建筑,实在是难以想象自己要在这里度过整整四年。
不过还是接受了,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考上的地方,不喜欢也要接受,幸好学得是自己最喜欢的专业。
轻抚胸膛,朝六楼爬去。
宿舍还不错,向阳的房间,四张床摆在四个角落,因为是第一个来的,所以就选择了靠窗的好地方,把东西放好,爬下去打水。
走在路上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新的老的一群群一拨拨,各自谈笑,我一向离群,懒得去和别人交流,踢着自己有些破旧的鞋子朝前面走去。
感觉到一些探寻的视线,我嘴角轻轻勾起,习惯了这样被他们看来看去了。
粗糙的牛仔裤,宽松的T恤,草黄色的短发,还有一条小辫子倔强的支出来,大概任谁都会把我当做小太妹吧!
不过这些,我要是在意,就不是我了。
年少轻狂,谁没有过?只不过我坚持的比较长久而已。
走到转弯的地方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海报,竟然是一个地下乐队的迎新个唱。
海报是一张很鲜艳的照片,上面是一个男生低着头对着麦克唱歌的样子,很投入,很迷人,下巴的弧度和脸部的线条恰到好处,真正的帅哥。
看看日期,正好是开学星期六的晚上,掏出手机拍下了海报,轻轻的舒了口气,拎着暖瓶朝宿舍楼走去。

星期六晚上,小礼堂竟然很难得的爆满了,看着台上几个张狂的身影,我有种瞬间找到同类的感觉,心里是一阵沙哑的疼痛。
看着那个海报上的男生对着麦克风深情的唱着,我全是的细胞似乎都雀跃起来,这样的人,这样的魅力,大概是谁都不能拒绝的吧……
不知不觉就挤到了最前面,站在台下挥舞着手臂跟着节奏一起高后,其实我也是玩过乐队的,但是很不幸的被老爸找的后妈给毁了。
从那时起我就不再唱歌,甚至对老爸找来的正派声乐老师大打出手,终于断绝了老爸培养我的热情,我知道,有了那个女人,我的父爱,就彻底的没有了,或许说被瓜分了。
只是我不愿意,瓜分,象征着我的失败。
台上的歌忽然变得沧桑,音乐飘渺像是难以够到的云朵,在天边飘荡着让人难以抓住,我讨厌这种不踏实的感觉。
倔强的降了一个调,自顾自的干嚎,反正现场的人那么多,声音那么吵,谁又知道我在唱什么。
只是忽然感觉那个主唱的声音变小了,然后渐渐消失。
疯狂挥舞的手臂放下来,抬起头朝台上看去,却看到那个人搜寻的呃眼睛。
他看到我,满脸惊喜,我这才发现,原来我还在唱,唱着我自己改编的降调版。
我的哼哼声渐渐小了下去,直到感觉自己不敢发出声音。
他朝我伸出手,我就在满场人诧异的眼光中,被他拉着站到了舞台上。
他把我的手放到麦克风上,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你来唱着试试!”
耀眼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似乎我上次站在这样醒目的位置,是两年以前的事情了。
我失声。
看不到下面人的表情,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心中一定充满了诧异和好奇。
“唱吧!和我一起!”
我看到他兴奋的眼眸,像是闪亮的寒星照进我的眼中,忽然想起了以前的那个喜欢开玩笑的贝司手,那个总是不出声的吉他手,还有那个喜欢不停晃脑袋敲鼓的鼓手,一切似乎重回眼前。
熟悉的曲子,熟悉的节奏,一切就好像回到两年前的那个春天,那个夜晚,那个破旧的篮球场。
对着麦克不停唱着的我,忽然就流泪了。

“你很棒!我叫洛辰,核物理系大二的。你呢?”
灌进一大口矿泉水,我清了清已经嘶哑的嗓子,“杨楚。新来的!”
“呵呵,唱的不错,想不想进乐队?有钱赚的哦!”
我看着他对我眨眨眼,好看的下巴因为微笑的缘故,线条变得有些尖锐,不过还是一样的迷人,略显苍白的脸上没有痘痘也没有疤痕,很干净,很美好。
我点头。
跟着他们走进所谓的创作室,其实就是一个废弃的实验室,用来堆放杂物的。
摆好了乐器,互相介绍认识了,我看着眼前的几个男生,忽然发现,我竟然是乐队唯一一个女生。
“本来我们是不要女生的,晚上出去唱歌不方便,不过你的音色很好,实在舍不得放弃啊……”
看着洛辰半是调侃的笑容,我轻轻摇了摇头,“看我这样子就知道,超级安全的类型,你们当然不怕!”
几个人同时笑起来,洛辰却没有笑,“林楚,你要是把头发留长,再换回黑色,会漂亮很多哦!”
我满不在乎的摇头。
“这是我风格好不?这年头要保持个性!个性!”
几个人再次大笑,洛辰虽然笑了,我却感觉他的笑容中透着一丝悲哀。
从此我的生活和真正的大学彻底脱钩,不过我不在乎,有什么呢?毕业了便好,老爸自然会给我找到一个可以安稳生活的未来,不管我想不想要,他都会给我,他说是他欠我妈的。
每天上课的时候靠在座位上听歌,或者把脑袋里闪过的曲调记下来,然后吃过午饭睡个觉,下午到晚上都泡在那个废弃的实验室里,跟他们写歌,唱歌,练歌。
终于在一个月之后,我和他们走出了校门,朝酒吧进军。
最近大家都熟悉起来,才知道这几个人都是大二的师兄,只是所学的专业不一样,计算机的大胖,是打架子鼓的好手,学软件的小鹏,是电音吉他的高手,学化学的成穆,因为太瘦,被叫做跳猴,不过修长的手指却是键盘高手……
我们常常有说有笑的一边写歌一边互相调侃,习惯了勾肩搭背,习惯了在写不出歌词的时候大口的罐啤酒,习惯了偶尔点燃一根烟,呛得自己像是要把肺咳出来。
而且,有一天我照着镜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好久没去剪头发了,原来杂草一样的头发,竟然快到肩膀了,而我,竟然没有去修剪的欲望。
终于在一个月之后,我和他们走出了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