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与书有关的事

家里到处是书,沙发上,玻璃餐桌的下层,床头上,条几上,电视橱上,甚至洗手间里。一方面缘自书真的不少,而我又喜欢时时处处抓来看,另一方面,就是来自我的不爱收拾。偶尔拾掇一次,分门别类在书橱里存放好,可是

家里到处是书,沙发上,玻璃餐桌的下层,床头上,条几上,电视橱上,甚至洗手间里。一方面缘自书真的不少,而我又喜欢时时处处抓来看,另一方面,就是来自我的不爱收拾。偶尔拾掇一次,分门别类在书橱里存放好,可是没过几天又恢复老样子,到处是。
工作以后,特别是结婚以后,写作的梦想基本放弃,读书的计划性、目的性就逐渐淡化,不成系统。去一次书店,抱回一摞来,未必都看,有的书吧,觉得应该储备,比如四书五经,史记之类,资料性的东西,随时备查,所以看见了就买回来,但回来以后也许放在那里一放一年,两年,只是偶尔翻翻。再去书店,回来的路上仍然是一抱。近来书店不供应包装袋了,最近那一次,服务员用化纤绳给捆扎,提着往回走,感觉很像从农贸市场买一捆葱或者一捆芹菜回家。
我对于衣服、化妆品或者没有很多讲究,但是对于书,却是比较挑剔。太流行的书,我一般不买,最多在书店翻一翻,或者借别人的来看两眼,大体知道就行了。要买,必然是值得存放的书籍,而且不仅要书的内容好,形式也不能差,比如装帧排版,纸张和印刷,烫金的豪华版固然避而远之,那是给暴发户装点门面的,可是设计粗糙,封面夸张,字太小,或纸张过于轻薄,正文字体看上去别扭,也都不会购买。因为阅读,一方面是读其中的内容,另一方面,还要找一个阅读的感觉,比如白天读书,上班时间读书,和晚上夜深人静之后读书,感觉是绝对不一样的,进入的状态不一样,获得的收获也就不一样。一本书拿在手里,封面素淡清雅,设计清雅得体,字体清晰适度,拿在手里就是一种赏心悦目的享受。
书是越添越多,可是书架并没有添,所以每到年尾,在彻底的清扫和整理家务后,都会有一部分书籍被淘汰,当作废纸去卖掉。年前那一次卖了一箱多,厚的薄的也有五六十本吧,四角钱一斤,卖了26元,老公说我,你这一箱旧书还换不来一本新书。
因为有这些书,朋友来的时候常常要借,葛桂凤第一次来,第一次开口,我没好拒绝,第二次的时候已经熟悉,我便不肯了,说:沈从文的小说?没有没有!她说你应该有,我说原来是有过,但后来不知道被谁借去没有还来,她说那我借几本别的,我说别的也没有。她说那你书房里那些都是什么?我赶紧从垃圾场一样凌乱的书房里推她出来,说,这些书书店里都有的,牙刷是不出借的,老公也不,书也不。
有一次,哥哥来借我的书,我说好几本还在你家里,都不还,还好意思来借呢。他说这话你对别人说去,也好意思和我说,我的书被你顺手牵羊来的不是更多。我没的说,只好讪笑。
可是姐姐哥哥的孩子们来,总不能不借,不仅要借,而且有推荐哪一本哪一套的义务,但一般也就有去无回了。以前年轻的时候别人借书,我还曾经很当心的记在一个笔记本的后边,时间,借书人,书名,不还就去讨要,但现在健忘得厉害,连做记录都常常忘记了。这样原因丢失的书真不少,有些书,明明自己买了,看了,放在书架上的,可是要找时再找不到,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借过,只好再买一本回来填充书橱,《傲慢和偏见》,第一次买的我没看完一个潍坊的朋友来玩,就带走了,那时我尚未婚,和朋友们来往多,去回访时讨要,她说,谁谁又拿去了,我改天让她还你。后来我只好再重新买一本回来填充书橱,偏偏外甥女又来,又推荐给她,几个月后偶尔想起,她说,带到学校忘记带回来了,再后来自然不了了之,于是再去买一本。《红楼梦》我本来有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套四本,备注非常详尽,程高本不同版本不同修改后面都有注明。现在家里特只剩第一册了。我又新买一套,在新华书店三楼特价书店淘来的,备注简略了很多,几乎是没有了,但我不是红学家,不作研究之用,不过时随时翻看,翻到哪里看哪里,可是后来又一个同学借去,并将其中一册借给另一个同学,再后来我那个同学竟然意外死亡,对于一个生命来说,一套书算得什么呢?于是,我又去书店买一本单行本,基本没有注释的。而《唐诗三百首》我至少买过五次以上,不同的选编者,各种版本。
也因为书是这样不容易保存,所以有的版本,我是一定不会出借的,比如一本很旧的鲁迅的野草,封面是浅灰色,上面一尊深灰色的鲁迅石雕像,我特别喜欢,好几个朋友看好这个薄本子,但我一概拒绝。钱钟书的一本繁体竖排右起排版的《写在人生边上》,也是少见的珍本,这样的书任他是谁我是从不出借。
春节以前,因为忽然觉得工作多年,非常不自由,便想给自己一个长假,于是从原来单位辞职,在家里待了两个月左右时间,离开单位之前,向子由说,推荐几本有意思的书我看。他推荐了7本,放我原来所在办公室,结果去取时只有六本,据说另一本被一个同事拿走。我回来后特别发短信给子由,怕将来说不清,他说已经知道了。实际上休假之后的日子并没有自己预想中那么宽裕清净,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要尽各种义务,中间还有一个外甥结婚,又去帮忙一阵子,还要坐席,还要筹划新的工作岗位,于是这段自己给的假期又给杂事占去了大半。后来,新的工作落实以后,前同事过来公干,是子由现在的部属,我便托她一本一本给往回捎。据说第一次子由只见到一本,挺失望:怎么就只还一本?我只好又向他解释:看完一本还一本。到现在也还没有如数还他,一面自己杂事多,心也浮躁,看书的时间便被挤剩很少,另一方面看着这个中间又开始看另一个,所以夹杂交混着看,时间就拖了起来。
子由推荐的书一般不用担心浪费时间,好像他的阅读趣味和我有很大类似,而他又是四处去的人,到处走,买书的机会也就很多。而我多年来囿于小城之内,行动十分局限,去超市,偶尔去四楼的书柜看,全是流行的书,大标题大广告,喧哗吵闹,而且从那些无声的吵闹中,你一看就全看见书商的功利之心,即使偶尔有三两可看之物,也在这氛围下给败了胃口。书这个东西,与其他的商品,在感觉上还是有所不同,所以很不愿意看见被书商这样利用。而且书本的经营商,往往并非爱书之人,所以进书往往是投合大众的猎奇心理,品位奇差,尤其有些小书店,竟然专门盯着青少年学生的钱袋,全是粗劣的武侠玄幻言情,堪称无良。
在这样书籍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下,新华书店依然最值得信任吧,可是进门处也是花花绿绿的宣传和专柜,就如同这个无奇不有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