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年少轻狂过
一九九三年,我和单位几个同事被公司派往南方一个小填的兄弟单位去学习。我们住在那个单位的招待所。所谓的招待所,就是一幢二层楼的小房子,破旧,但不昏暗。这个招待所座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繁华的街市,却是相当的干
一九九三年,我和单位几个同事被公司派往南方一个小填的兄弟单位去学习。我们住在那个单位的招待所。所谓的招待所,就是一幢二层楼的小房子,破旧,但不昏暗。这个招待所座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繁华的街市,却是相当的干净。夏末时分去的,冬至左右学习才得以结束。我是个比较孤僻的人,除了亲人,很难亲近其它任何人的那种。所以那段日子便显得更为冗长烦闷和孤寂。
那时最喜欢听的一首歌便是张学友的《吻别》,最爱看的书是汪国真的诗集。其实那时还从没有过恋爱,更没接过吻的,所以并不能理解歌词意境,却感动于那吻别的迷乱、遗憾、伤人伤已的痛,听这样的歌,渴望会被一个人拥吻着,哪怕是吻别。读汪国真的诗,现在已不记得当时感动于他的什么了,只记得那本书被我写得满满的,写自己歪歪斜斜的所谓的诗。只是那本书早已遗失,被一个不知什么人借去了,却没有还过来。若是还在,不知有没有勇气翻看当年。
和同事间的友谊,我一直保持着距离,哪怕人家待我再好,我都疏远着游离。这是个问题,一直到现在都是这个样子,我却看不清其中的缘由。所以一个人,很孤单。
孤单的时候,我会在那条并不繁华的街市里流连,不敢走太远,只从街的这头走到街的那一头,重复着相同的路线,尽显着我的孤寂。我没有什么方位感,远了会迷路。住在那个城市、那条街,也有好几个月,可最终,我都未能认清它的方向,走来走去的,我只是凭了我的记忆,所以不敢走太远。要去城里,都是和同事一起,乘了公交去的。
便是在那样重复流连于那条街市的日子里,上演了那一段年少轻狂的往事。现在,我听着那首《吻别》,记录下那昙花般短暂的、梦幻般美丽的如歌岁月。
该是仲秋时节的吧,因为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我穿了白色的夹克,靛蓝色的牛仔裤,配了一双白色运动鞋。那时的我酷爱白色。天气也是晴好的,在那个干净的小镇,阳光也清净了许多。也许是个星期天,一大早的,我便在那条烂熟于心的街道上没有任何目的的穿行。道路两边商店的门槛儿怕是都被我踏出了印迹,所以那天我只在道上行走着,哪儿热闹往哪钻。
看到一群人围拢成一个圈,闹闹攘攘的,我也踅过去凑个热闹,原来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在推销他的名目烦多的胶水,现在想想,估计也就是502呀、101之类的,那时也许还没有这样的称呼,但功能大概差不多的。那男子身修、面黑、浓眉、有深邃的眼,笑起来帅帅的。
由来已久的,看到自谋生路的年轻男子都会亲切、都会感动。谁还不是父母疼爱着长大的,可有些人的羽翼永远都不能丰满,所以每每的,看到辛苦的流浪于江湖,为自己或是家人的生计而忙碌奔波的年轻男子,都会生出了另样的怜悯,哪怕是在菜场买菜的,在路头烤羊肉串的,骑人力三轮车的……佩服他们的勇气,感于他们的承当。
那天,遇上那样的男子也没有例外。
不用思索的,我便有了和他搭话的理由,我的运动鞋裂了一点点无关紧要的缝,便是这道缝,让我走近他,与他说话。见到我,他也便不再理会别人了,只帮我修理鞋子,和我说话。现在回想,我的笑一定美丽,我的声音一定温婉,我的面容一定阳光。我看到他亲切的笑,有如我的亲人,如哥哥一样的亲切。忘记了那时我们说了什么,只记得修好了鞋子,他便收拾起他的行囊,伴着我同行了。莫名的,谁也没有说什么,那便是默契吧。我没有想过要害怕,没有想过要怀疑。我只是怀了童话般美丽的心情跟着他,跟着一个大哥哥,一路向北(不知道方向,乱写了一个,因为顺口。)
依然是行走在那条街,他背着也许有点重的行囊,却一路轻松的与我说话。我们走到那条街的尽头,那里是通往市里的公交车站,我认不清东西南北,我知道我认不清回来的路,但那时没有害怕两个字,我当他是哥哥,哥哥是不会让我迷失方向的。我只是跟着他,不管南北东西。他把我带到他租住的房子附近,让我在一片草坪上等他。很快的,他便回来了,行囊放在了屋子里,换上了新的衣装,有点潇洒,又有点羞涩的,微微的笑着向我跑来。我何尝又是不羞涩的呢?如果那也算是我的一场约会的话,那便我人生的第一场约会了,与一个不知名的陌生的大哥哥的约会。我想那时的我是孤独的,他,一定也是,我们互相取了个暖。
在那个我最终都没能分清方向的城市,我随了他一路前行。这时我已知道他家在武汉一个偏远贫穷的山村,他说他害怕了那里的贫穷,所以一个人闯荡江湖。还记得他那时二十七八岁。我是没法理解他记忆里的贫穷的,我只是欣赏着他一个人闯荡的胆量,怜悯着他的寂寞孤单,深知一个人离家的不易。在我心中,这样的男人便是真正的男子汉了,好男儿志在四方。我没有金钱、贫穷的概念,现在仍是。所以我有纯洁的眼,可以与他正视,而不会让他受伤。
我只是跟着他,没有怀疑的跟着,一路的说着,他的、我的,我们的孤单,一定也伴着笑的。那时我很好理解孤单的概念,那时的孤单也很简单,没个人陪着便是孤单的全部了,所以那天我们没有孤单。
已是正午了吧,天微微有点热。他带着我来到路边的一个小小的也还算干净的餐馆,我们各吃了份大排面,也许,不是很能记清了。那时还不知道有AA制这样的说法,但我却无论如何都要这样结账的,因为我知道我什么都不能给他。可终是拗不过他,我得给男子汉面子的,我当他是哥哥。
接下来,他带我来到了一个电影院,电影院及电影的名字子统统都被我忘掉了,只记得电影票10元一张的,我的那张又是他抢着付了,我争不过他,他是我的哥哥。
电影的名字都忘了,那情节便更是无从记起了。因为岁月、因为紧张吧,毕竟从没单独与一个男子看过电影的,所以什么都记不起,却仍能记得异样的心跳。记得他试着要捉我的一只手,记得我紧张、胆怯的瑟缩、拒绝。我拒绝了他,他一定是羞愧的,他一定是个好的男子,因为我的一次拒绝便不再作任何的非分之想,看完电影后还记得他给我道了歉。
看电影时,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现在,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看过的那场电影,那场电影叫什么名?
看完电影,他带我到了一个公园,我们坐在草地上,便是在那个公园里,他为了要捉我的手道歉的。那个秋天的午后,我们像是两个刚刚懂得了羞涩的孩子,玩着过家家的游戏。那
版权声明:本文由sf999传奇新服网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风中的遗憾
下一篇:你的温暖颠覆了我的世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