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王乔散文2025-09-13 03:30:15
道德的底线是什么,或者说,最低标准的要求。我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说。首先,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那么,它究竟属于我自己,还是属于爸爸妈妈,或者属于整个社会。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是否有权选择去死,具
道德的底线是什么,或者说,最低标准的要求。我问。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说。
首先,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那么,它究竟属于我自己,还是属于爸爸妈妈,或者属于整个社会。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是否有权选择去死,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采取何种方式。
我个人对忍受存在的苦难依旧坚持的人和心甘情愿勇敢奔赴死亡的人,怀有同等程度的敬畏。因为我无法同时做出这两个选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告诉你,哪一个更加痛苦或者幸福。
其次,如果父母爱我这是一个事实,那么,快乐究竟是一种态度还是能力。这又设计一个方式的问题。为什么每次跟爸妈打过电话之后,心理总是莫名其妙地浮起一段悲伤。为什么我一直无法获得自己想要的理解、尊重和认同,哪怕只是一个走过才会知道的路径而已。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一杯一劳永逸的白开水,请问你凭什么要强迫我服从你的意志。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坚定的宿命者,只是偶然性和必然性让我不得不严肃。冒险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挑战和超越,我知道每个人都需要坚持一样东西,那就是属于你我的价值所在。
关于爱,这个词语,是一种感情,并非人类所仅有的意识形态。我觉得,有三种解释。
一种是主动者给予接受者所需要的一切,包括可以给予选择存在和不存在,以及存在的具体方式的权利。这就是我们永远需要宗教的理由,哪怕在你愿意相信其精神实质的同时,依旧怀疑其存在的现实可能性。这应该也算是爱的根本所向,我们所共同需要努力的目标,必须全体人类团结合作。
另外就是主动者完全放任处置,任由其自生自灭,并不担负任何责任。这也可以说是叫做不爱,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时候也需要这样。
第三则是有所给,有所不给。最关键当然也最艰难的事情也不过如此,无法准确把握其中的适度和极限。还好,我终于找到了真正适合自己的信仰。那就是,在严格遵守某些社会公共秩序下,获得内心的修炼和平定安宁之自由。
前两者属于两个极端状态,第三个才是真正的现实基础。
听说自杀和同性恋在基督教里面,被耶稣认为是一种原罪。因为这两者会导致人类的整体灭亡,一如他所辩解的那个样子,如果所有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那么世界同样也会走向消失。但是不一样的,我说,有很多,并非可以。
我们不能强迫别人爱自己,但依旧可以决定自己生死。
当我们无法改变别人或者其他的时候,却完全可以掌控自己的内心。我们可以折磨自己,或者选择轻度安慰,一切皆在想要什么。
罪的根本定义,就是强迫任何有生命意志的存在,做它所不愿意做的事情。罪的主体最根本的在于自然界的伟大和神圣的异化力量,为了适应环境,我们不得不强迫自己,甚至别人。但正是在某种社会化共同的制度约束和规范之下,我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无论是在改造自然方面,还是在提高自身修养层次。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无非就是被强迫做任何事情。换句话来说,只有透彻地理解并且接受,才能通过自我安慰得到内心的平定。
有些人比我们更加幸福,就是因为他们太过自私。但所幸的是他们的诚实,让我们觉得总算安慰。也因此给予了回报爱的理由,或者可以理解为一种赎罪。
如若离开,只因太爱;不能被爱,那就不爱。
面对暴力,言语相激;面对言语,沉默不理。
当你报复一块没有意义的坚硬石头的同时,相信更多受到伤害的恰好正是你自己。
一如我最后一次对他这样写道:
亲爱的,我爱你,无论是在过去,还是依旧现在,或者明天未来,它都不会改变;
在你我认识之前,即使我们只是彼此的陌路相隔,也在最深处的底层怀有尊敬;
当你我成为朋友,最重要的却是那份坦诚和信任,也将是我回忆之中永恒的心;
只是都不该那样,假爱之名以情之份做出承诺,没有谁可以走得过地久天长。
于是,就只有离开,当然,还剩下遗忘。
宝贝,我不恨你,从来没有,也不会的。
我清楚选择的意义和根本要素,在于主体的能动性,而非外物的你。在那之前,我就已经完全做好了随时被你抛弃的准备。不管你用多少的借口来解释理由这个词语,我都愿意相信。因为我明白,所谓的幸福,不过如此啊。相信一个人,或者一件事,即使不存在。
一切都是我的责任,为了想要的东西,所付出任何代价,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更不可能例外。当我把所有的东西盖上桌子的片刻,似乎也在朦胧之中憧憬着某种幻觉,虽然我终于还是会有醒来的那天。我把一切归结为概率的作用,是你我都无法预料和控制的。
人生何处,不似游戏。隐形欺骗,又能怪谁。
以身作则,诚实负责。自我承诺,无愧于心。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