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水浒之二]合法权益合法护

[法眼看水浒之二]合法权益合法护

又惊又喜杂文2025-08-22 02:54:19
人生活在社会上,遵守国家的法律,也享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合法的途径。不可以用非法手段实现合法目的。古往今来,在维护合法权益时采取非法手段,由此受到法律追究的不乏其人。《水浒传》写
人生活在社会上,遵守国家的法律,也享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合法的途径。不可以用非法手段实现合法目的。古往今来,在维护合法权益时采取非法手段,由此受到法律追究的不乏其人。《水浒传》写的解珍解宝,就是这样的情况。
小说写到:登州山上有老虎出没为害世人,官府要求猎户限期捕杀老虎交官。解珍解宝兄弟是当地猎户。为了捕虎,他们在山上守候三夜,才将那只老虎捕杀,不想老虎却滚到毛太公家的园子里。解珍解宝兄弟去讨要时,毛太公先是托延时间,暗自派人将老虎交给官府,说是他们毛家捕杀的,邀功领赏。解珍解宝兄弟意识到这些为时已晚,他们与毛家争执起来,大打出手。毛太公的儿子毛仲义引来部分官兵和家丁,把解珍解宝兄弟捆绑后送官府,以劫掠财物之名治罪。并使通恶官企图置解珍解宝兄弟于死地。后来孙立孙新雇大嫂把他们救出来,一起投奔梁山,临走前杀了毛太公一家,把他们的庄园烧得一干二净。
从道理上讲,这件事,理在解珍解宝一边,因为老虎是他们捕杀的,毛太公一家占别人之物为己有,实在是输理,也实在是太可恶了。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解珍解宝收取自己打死的老虎,享受官府给予的荣耀,这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毛太公一家贪别人之功为己有,这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关键在于,这是一件民事纠纷,民事纠纷要用民事的方法解决,不能因民事案件处理不好酿成刑事案件。解珍解宝兄弟和毛太公一家因一只虎的争执而导致暴力对抗,解珍解宝兄弟不仅没有讨回考虎实现自己的民事主张,反而因此而被陷害入狱,后来不得不落草为寇。毛太公一家也没有得到好处,而是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这里还要谈谈解珍解宝将毛太公一家灭门的问题。我们说,解珍解宝是受到毛家的迫害,但,能从这种迫害中逃脱出来,这就可以了。不可以用复仇的情绪再去杀害毛氏一家。毛家人很多,并不是每个人都作恶多端。即使是居心险恶的毛太公毛仲义父子,犯法受法律制裁,也该不着受死,更该不着灭门。由此可知解珍解宝当初只是两个生活在僻远山村的粗莽汉子,头脑中没有法制观念,这正是他们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根本之所在。他们的行为,是以暴制暴,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这样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中,已经很难说哪一方真正拥有正义。
这件事,按照法律认可的途径:解珍解宝要尽可能地搜集证据,向到司法机关状告毛氏一家,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决老虎的归属问题。从长远处看,即使是老虎要不过来,也只是受一些财产或名声上的损失,与矛盾激化被害入狱并最终走上落草为寇的道路相比,结果要好得多。所以,我才提出“合法权益合法护”这样一个命题。当然,联系到《水浒传》的社会背景,这本书想反映的是在当时贪官污吏勾结官府称霸一方,所以,才引出英雄们的反抗。我们是把解珍解宝的故事抽出来,脱离当时的背景,从一般意义上谈在治世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两个角度。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