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肩担尽古今愁

一肩担尽古今愁

教阅杂文2025-08-11 00:00:56
秋雨下个没完没了,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到外边走走,雨是越下越大,伞边缘流出了声响……
秋雨绵绵不是诗,哪又是什么呢?到一个朋友处,喝着红茶,闲聊斯文细品诗,兴之所至,畅所欲言。他说起文人的三要素:知识阅历、性格品德、思想境界,一起作用共同构成“文人”这个阶层。想想是这个理儿,没有不信服的道理。说起大智大仁为之圣,大义大勇为之雄,也是自有奥妙。最后不知怎么他背起了“通州乞丐”的律诗,和后来上网查到的一字不差!诗云:“赋性生来是野流,手持竹杖过通州;饭篮向晚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而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未休。”
来自社会最基层不入流的“乞丐”能写诗,能写出如此的诗歌?惶惶大论不是历史存疑,而是千真万确存在着。勾起了好奇心,尽管心里知道诗评最难,但是知难而进总是个态度,至于说进到哪个层次,那是自己的修为;就从“一肩担尽古今愁”切进去,能会是什么景象……
该诗歌没有题目,顾妄称之《一肩担尽古今愁》。而且也不知道作者姓名,是首佚名诗,传统说法“通州乞丐诗”。全诗合格律,讲平仄,意境高远,说尽心中无限事,岂能以“乞丐诗”遮人眼目!赋陈通假,比兴说事,指桑骂槐,王顾左右而言他,尽写郁闷而已。不会如此肤浅,隔靴挠痒不是诗歌的初衷,意欲何为呢?
“一肩担尽古今愁”,单独看气冲斗牛,和前一句“两脚踏翻尘世路”连在一起,那就从头到脚武装到了牙齿。“古今愁’说不清道不明,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或者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样的愁肠能不能说成古今愁,且留在纸上,立此存照。破衣烂衫路过通州,何以有感而发出此豪言壮语,莫非受了“丐帮帮主”的刺激?天子脚下,京畿之所,如此跑出个狂妄的乞丐,如何了得?口出狂言,手舞足蹈,唱念做打“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何以洋洋自得哉!再说,仅凭沾满风尘的两脚无论如何断不能把尘世路踏翻的,一肩担尽古今愁就飘忽起来没了根本;拿什么来承担呢?可不是说“两袖清风朝天去”有多高尚,只是说这一肩挑的的分量是重了点!通州很大,本地的要饭者到“府上”可以叫过“通州”,只是写诗的这位乞丐是否就是通州人,实在不好说清楚的。
通州位于北京正东,京杭大运河北端,素有“一京二卫三通州”之称。《通州志略》载明代通州辖三河、武清、漷县、宝坻四县,比现在的通州区要大得多。这位写诗的乞丐一路走来,沐风栉雨,风餐露宿,慨然吟道“赋性生来是野流,手持竹杖过通州”,也算是性情中人说的大实话——凡物不平则鸣,实属常理,人之常情,一点也不为过的。说白了这是个不一般的乞丐,很有些道行的。说闲云野鹤有点文绉绉的,说仙风道骨又有点飘渺虚幻,干脆就直说“赋性生来是野流”,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概溢于言表;而其手中唯有防身打狗的“竹杖”而已,实在了不起得很!
而描写乞丐的生活更妙。“饭篮向晚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时已深秋,万物萧瑟。这位写诗的乞丐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居然优哉游哉踏着节拍送晚霞迎残月唱上了,俨然跳出了三界以外,所以才如此“大无畏”的。“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的豪情油然而生,且如火山爆发之喷涌而出,何其快哉也!
且看结句。“而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未休”——看来他以前肯定扣过“富儿”门,或者受过“嗟来食”的羞辱,非如此也不会有“扬眉吐气”的畅快,就是现在无拘无束这样的乞丐生活也值得一咏三叹。他笑骂“村犬”只是个借代,因为他连“通州犬”都不骂;他心里明白,市井的哈巴狗更可气可恨更“通人性”。狗眼看人低更加厉害,因此也就懒得再往深处说了。但是,全篇诗歌的境界已经出来了。
没有人说这首佚名诗作堪当“天下第一乞丐诗”,也没有人想去争第二,就这样自然而然流传下来。豁人眼目,开人境界,不加粉饰,直抒胸臆,还是“一肩担尽古今愁”那样的风骨,令人肃然起敬,不得不刮目相看!
风雨阴晴,月缺月圆。人间百态,生活万象。一个底层人的生存状态,谁说不是一个时代具体而逼真的写照呢?一滴水能反映太阳的光辉,是往大里说的,毕竟一滴水仅仅是一滴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也还是人生幸运之事——等到了,舀到了,自当弥足珍惜。难道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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